《職場友善家庭措施》
親子天下調查了0~6歲的家長,最希望的職場友善措施是「彈性工時」。
比起常見的產假、育嬰假,勞工彈性工時的權利相對比較少人知道。台灣目前關於育兒彈性工時法源在「性別平等法」,條文如下:
-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規定,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,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;減少之工作時間,不得請求報酬。
- 受僱於僱用未滿三十人雇主之受僱者,經與雇主協商合意,亦得適用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規定。
白話來說,如果公司人數超過30人,家長可以在孩子三歲前,每天有一個小時的無薪照顧假。
以法定工時八小時舉例,總工作時數縮減成七小時。若工作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,可以提早一個小時在4點下班,或是選擇晚半小時上班,提早半小時下班。
知道的人少,實際上有使用的人更少。這種彈性工時除了會減少部分固定薪資,勞工多半還是會擔心影響績效導致的負面影響。
另外規定只能用在3歲以下的孩子,我覺得不太夠,至少應該延伸到幼兒園的階段。
三歲後會開始進入幼兒園,一般幼兒園下課時間是下午四點,有些有提供課後才藝課程到五點,大多數幼兒園會規定六點前要把小孩接走,幼教老師自己也有小孩要照顧呀!
我家小孩的幼兒園在五點半後大部分小朋友都回家了,五點半前無法趕到幼稚園接孩子的我,只好再找一位保母臨托到六點多。
調查裡第二項,企業設置托嬰機構或幼兒園,也可以方便家長就近接送和照顧,但這種通常要規模夠大的企業才符合效益。居家上班在疫情後變得尋常,但願意長期實施的公司也逐漸減少,畢竟面對面的會議、討論還是更有效率,管理上也容易許多。連美國科技公司都開始要求員工回到公司上班。
總之支援系統對於雙薪家庭真是太重要,再溫馨提醒一下,生小孩前記得先盤點一下資源,在法規制度還無法這麼周到前,還是先自行好好規劃一下。
參考資料:
留言
張貼留言